續期要求
根據《專業會計師條例》,所有註冊於每年 12 月 31 日屆滿。註冊續期通知於 10 月發出,會員可在收到續期通知後,登入公會的網上申請系統進行註冊續期申請。註冊續期申請須不遲於續期當年前一年的12月15日以理事會指明的格式向註冊主任提出。
詳情請參閱以下連結:
·會計師
·國際聯繫會員
如您是執業會計師,您在會計及財務匯報局(會財局)的執業證書、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法團和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如適用)的註冊續期申請須視乎您是否在公會完成會員註冊續期。有關執業證書、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法團和公眾利益實體核數師的註冊續期詳細資訊,請參閱會財局網頁。
有關註冊續期的查詢,請發送電子郵件至:renewal@hkicpa.org.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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