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會計師公會開展首兩項香港可持續發展披露準則公眾諮詢
香港會計師公會(公會)於今日(9月16日)展開《香港財務報告準則S1號——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HKFRS S1)》及《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S2號—— 氣候相關披露(HKFRS S2)》(香港可持續披露財務報告準則)的公眾諮詢,邀請各界就香港可持續披露財務報告準則的初稿提出意見,截止諮詢日期為2024年10月27日。
公會建議, HKFRS S1及HKFRS S2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S1號——可持續相關財務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及《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S2 號——氣候相關披露(IFRS S2)》(國際可持續發展準則理事會(ISSB)準則)全面接軌,並於2025年8月1日起生效。公會在全面評估相關因素並經綜合考量後,最終擬定採納香港與國際準則全面銜接的方案。其中,公會已對本地和國際發展進行評估,並於過去幾年,包括自2022年初ISSB準則草稿發布開始至2024年6月完成香港採用ISSB準則的技術可行性研究的期間,廣泛徵詢不同持份者的意見,並收集實質證據。
公會相信,香港與ISSB準則的全面接軌具有國際意義,因為準則將促進環球資本與本地企業和內地及其他地區的企業之間的聯繫。
正如政府在《化責任為機遇 發展香港可持續披露生態圈的願景宣言》(《宣言》)中所指,HKFRS S1和S2將優先應用於具有公眾責任的實體,包括上市公司和香港的受監管金融機構。
公會會長梁思傑表示:「香港可持續披露財務報告準則的公眾諮詢,標誌著香港可持續披露領域發展向前邁出一大步;亦展示公會對支持香港可持續發展堅定不移的承諾。」
他續指,「HKFRS S1和S2對於將香港的可持續披露財務報告準則與全球基準銜接而言非常重要。透過提升一致性和可比性,相關準則將更能滿足投資者尋求可靠的可持續性資訊的需求。」
作為香港可持續匯報準則的制訂者,公會將繼續與政府、各大金融監管機構及其他持份者緊密合作,致力使香港成為首批將本地可持續披露要求與ISSB準則接軌的司法管轄區之一。公會將全力以赴,配合《宣言》所訂明香港發展全面的可持續披露生態圈的願景和方針,提升本地持份者可持續披露方面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