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後實務經驗框架的過渡安排
註冊學員的過渡安排
實務經驗框架(PE Framework)已經修訂並於2022年12月21日推出。過渡安排詳情如下:
申請人在2023年1月1日前註冊為註冊學員並開始累積經驗(即過渡學員)可以繼續使用舊方法(即紙質培訓記錄表)來獲得舊實務經驗框架下的實務經驗,直至三年過渡期結束(即直到2025年12月31日)。
申請人在2023年1月1日前註冊為註冊學員但尚未開始在舊實務經驗框架下累積經驗,或在2023年1月1日或之後註冊為註冊學員的申請人,他們需要按照修訂後實務經驗框架的要求,透過線上系統記錄實務經驗。
實務經驗有效期限的要求
在過渡期間,過渡學員獲得的實務經驗在符合以下任何一條件時可以用於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申請:
(i) 在10年內註冊為學員(即舊實務經驗框架中定義的10年規則);或
(ii) 在申請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日期之前的10年內(即修訂後實務經驗框架下的10年近期實務經驗規則)。
過渡期結束後所需的額外文件
過渡學員如未能在三年過渡期內(即直到2025年12月31日)在舊實務經驗框架下獲得完整實務經驗,他們將需要按比例補足在修訂後實務經驗框架下的實務經驗。
申請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時,過渡學員須提交已簽署的培訓記錄表及填妥的轉換報告。公會提供一個轉換工具範本,以幫助過渡學員將舊實務經驗框架下獲得的實務經驗轉換為修訂後實務經驗框架。
- 示範如何使用轉換工具
階段 |
影片 |
1.簡介 | |
如何使用轉換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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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寫摘要報告中的個人詳細資訊 | |
2.填寫「Old PEF (For students’ input)」表中的詳細資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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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查看轉換結果 | |
4.查看能力總結 | |
5.簽署聲明 |
過渡學員的要求總結如下表:
要求 |
過渡期內 |
過渡期過後 |
實務經驗要求 |
註冊學員可以按照舊實務經驗框架。 |
註冊學員必須遵循修訂後實務經驗框架。 |
有效期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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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在舊實務經驗框架中10年規定或符合修訂後實務經驗框架下的10年近期實務經驗規則。 |
註冊學員必須遵守修訂後實務經驗框架下的10年近期實務經驗規則。 |
轉換報告 |
不需要 * |
需要提交 |
*如果過渡學員的實務經驗一部份在舊實務經驗框架下,而另一部份在修訂後實務經驗框架時獲得, 則需要向香港會計師公會提交轉換報告。
請參閱 常見問題Q13瞭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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