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險公司IFRS 17規劃及實行需注意的五大範疇
本文探討管理層在實行IFRS 17時應注意的關鍵議題,並就不同地區及監管部門相關的監管過渡限期及要求作為考慮。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保險合同」》(International Financial Reporting Standard (IFRS) 17 Insurance Contracts)生效在即,許多保險及金融機構已逐步實行相關計劃。在現今大數據廣泛應用的時代中,工作量不斷增加,為求減輕實行新準則帶來的壓力,許多機構轉投第三方解決方案。儘管機構可使用外判顧問短期內緩解日常營運壓力,不過長遠而言,除了實行新準則外,管理層在不同層面上還需要評估及解決新準則對公司的影響。本文將會重點講解產險公司(General Insurers)將會面臨的挑戰。
亞太地區在IFRS 17強制生效日期上的差異
在亞太地區,不少較成熟的保險市場即將於2023年1月1日起正式採納IFRS 17,當中包括澳洲、紐西蘭、香港、馬來西亞、新加坡、南韓的所有保險公司,以及中國內地的海外上市保險公司。另有許多地方已將準則生效日期推遲至2024至2026年,當中包括中國內地非上市的保險公司。因此,擁有跨國業務的產險公司,需要慎重考慮不同地區強制生效日期的差異,分析其會否影響公司實行的時間表。
必要的過渡措施
產險公司應需整體地考慮實行IFRS 17時所涉及的工作步驟。儘管IFRS 17過渡措施主要由會計角度出發,不過精算、數據管理以及各部門應需要緊密合作才能順利落實準則實行的工作。除此之外,IFRS 17還對其他範疇構成潛在影響。以財資活動為例,IFRS 17將會影響當前利率及其他損益計量的金融參數。另外,在團隊業績及佣金方面,基於會計所計算的改變,員工薪酬及佣金措施計算方式也會有重大改變。
管理匯報的變化
為了支援產險公司財務團隊可更順利地應對IFRS 17而引起的內外部匯報的改變,公司可利用培訓計劃,讓團隊認識IFRS 17下不同計量模型及其應用方式。除此,團隊亦可能需要更新與調整管理資訊,及以新的計量方式重新制訂或挑選合適的關鍵績效指標(KPI)。除上述挑戰外,公司亦需清楚了解如何將舊準則IFRS 4下的現有產品及會計處理過渡至IFRS 17。根據由德勤進行的全球調查,大部分受訪者均認為實行IFRS 17將變更公司現有的產品與相關KPI。除IFRS 4下的現有平台及產品外,產險公司目前亦正審視IFRS 17對未來供應的產品的影響。
對數據、系統及流程的影響
根據前文提及的調查中,受訪者同樣對數據、系統及流程(DSP)的複雜要求表示擔憂,當中關鍵的議題包括:集團綜合層面遵守匯報合規要求、重新整理會計科目表,以測試及確保數據的可審計性。如產險公司現有流程中涉及大量的人工操作,這些問題可對公司的日常運作造成重大負擔。儘管產險公司能夠達到IFRS 17對信息精細度的要求,但公司仍需要更多資源以應付DSP變更對日常運營造成的壓力。例如,產險公司應在項目中考慮到IFRS 4 和IFRS 17的信息系統的銜接與測試所需時間,以確保在過渡期間的財務報告合規性。
對執行管理的影響
除合規與數據管理方面的考慮外,產險公司還應將與外界分享的訊息納入其IFRS 17實行計劃中。隨着市場、監管機構對審計質量及責任承擔制度的要求不斷提高,產險公司提升IFRS 17數據的質量與可審計性,包括解決數據追踪、內部控制、管治流程等關鍵範疇。儘管相比人壽保險公司,產險公司可以更大程度地利用IFRS 4下的現有數據,但即使如此,IFRS 17仍令產險公司需要作出許多會計變更,並導致大部分相關流程及控制措施需要更新。
隨着新準則生效日期臨近,了解IFRS 17對產險公司業績的潛在財務影響的需要亦日益增加。同時,保險公司亦需預計市場將會對公司業績及KPI所產生的潛在財務影響有所提問。於早期階段中,公司可將利益持份者參與事宜納入IFRS 17實行計劃之內,以爭取更多時間向外界闡明並解釋潛在財務影響、整理並展示新KPI。此等KPI除了可反映產險公司的業務績效外,亦可與新準則實行前所用的指標進行比較。
此外,產險公司還需要考慮香港金融管理局、保險業監管局等外部監管機構的要求。在亞太地區,大多數監管機構均提出不同要求,以應對IFRS 17會計變更並確保合規性,從而支持其更廣泛的監管需要。當中不少監管要求都將較以往涉及更多財務匯報內容以及IFRS 17賬目與記錄。
解決方案效率因情況而異
每當市場開始應用嶄新及複雜的會計準則,市場亦往往有不同技術解決方案出現。由於許多解決方案對保險公司交出的所需資料有非常具體的要求,並且可能與營運業務所需的管理資料不一致,因此產險公司通常需要分析方案是否與保險公司現有系統及整體財務匯報要求兼容。此前,德勤展開了一項調查,發現DSP升級將成為IFRS 17實行過程中首要複雜因素之一。在選擇IFRS 17解決方案時,公司應當考慮匯報功能、與現有企業資源規劃系統的兼容性、客制化程度、對賬或測試能力等關鍵問題。若相關解決方案缺乏上述功能,意味新準則未能全面實行的風險上升,並增加IFRS 17實行後財務活動的營運壓力。
在選擇採納外部或內部解決方案時,公司節省成本往往是優先考慮事項。公司需要識別所有的成本,包括考慮其方案能協助公司實行新準則的投入程度,以及實行後的持續成本。選擇外部解決方案前,產險公司還需要考慮其會計、精算與IT團隊對IFRS 17的理解程度。若保險公司的甄選團隊有考慮此因素,意味他們能以最佳角度評估解決方案能否滿足業務匯報要求。選擇用外部解決方案實行IFRS 17的其中一個好處,就是產險公司能夠更集中處理一些需要額外支援或關注的範疇。
總結
雖然IFRS 17的實行面臨重重挑戰,但新準則的實行同樣為產險公司提供了優化內部系統、開發自動化解決方案、提高匯報流程效率的契機,例如使用雲端計算平台或人工智能,支援遙距工作。儘管預算考慮可能限制產險公司對新平台應用的意慾,但這些前期實行成本能夠提升未來營運效率、改善匯報流程控制及管治。無論應採納何種平台,產險公司都應該在實行前考慮自身對DSP管理的要求。
當考慮IFRS 17所需資源時,產險公司應審慎評估其當前資源及能力,並了解現有DSP的特性,並分析所選擇的IFRS 17解決方案的實行複雜度。管理層還應了解IFRS 17對公司KPI、財務狀況及管理匯報的影響。這些變更可能將大大影響市場對產險公司內外部業績的看法。最後,隨着遙距工作成為現今新常態,產險公司應把握機遇推行變革,從而在營運壓力之下,考慮實行支援網上工作的系統與平台,並為財務部門提供彈性的營運平台。
本文由德勤中國審計及鑒證團隊合夥人Phil Gough與總監Vikash Saraf聯合撰寫。
本文為編譯版本,原文Five areas of focus for general insurers during and implementation首刊於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雜誌《A Plus》2021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