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務經驗框架(Practical Experience Framework)
修訂後的實務經驗框架於2022年12月推出。修訂後實務經驗框架的主要變化如下:
- 對於持有認可大學學位或從專業資格課程基礎級別畢業的註冊學員相關實務經驗的最短年數要求為3年,而整個實務經驗期間的工作日數要求為不少於500個工作日。在18個技術要素中,需在4個選定的技術要素中完成至少75個工作日。而工作日時間要求根據以下標準進行衡量:
- 註冊學員每年相關實務經驗需要獲得至少130個工作日,每一個工作日需有8個工作小時,而工作小時可以累計。每年可允許參加最多40小時的相關培訓課程被視為實務經驗的工作日。
- 註冊學員必須在申請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日期之前的10年內獲得相關實務經驗(即10年近期實務經驗規則)。
- 註冊學員每年相關實務經驗需要獲得至少130個工作日,每一個工作日需有8個工作小時,而工作小時可以累計。每年可允許參加最多40小時的相關培訓課程被視為實務經驗的工作日。
- 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申請人需要在認可之前進行自我評估,以評估他們是否承諾遵守實務經驗中的準則和指引(Codes and Guidelines)要求。
- 公會將選擇部份新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申請人進行認可訪問。他們將與申請人代表和其員工會面,了解培訓和發展環境,並評估申請人是否遵守所有實務經驗中的準則和指引。
- 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一經授予,認可期限為5年,並需接受年度監測。根據風險評估或情況需要,公會可能對其進行審查或認可訪問。而每5年需要在線上更新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的狀態。根據風險評估或情況需要,公會可能對其進行認可訪問。如果對其遵守準則和指引存在任何疑慮,公會有權終止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的註冊。
- 每個認可僱主(AE)需要指定一名負責人(MIC),負責監督註冊學員的培訓並確認他們達到所需的能力。負責人(MIC)必須符合特定資格要求並承擔一系列的責任。
- 如果認可僱主(AE)中註冊學員人數較多,負責人(MIC)最多可以任命 5 名副負責人,而其副負責人必須符合負責人(MIC)同一組標準的要求。
- 認可僱主(AE)的負責人(MIC)需要為每位註冊學員分配一名導師。認可僱主(AE)的導師必須符合特定資格要求並承擔一系列的責任。導師與註冊學員的比例不得超過 1:8。
- 如果無法提供認可僱主(AE),公會可以授權一位合適資格的人士擔任認可監督(AS)。認可監督(AS)必須必須符合特定資格要求,並承擔與負責人(MIC)相似的一系列責任。
- 取消註冊學員由外部認可僱主培訓的安排。
- 在實務經驗期開始時,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和註冊學員必須簽訂發展承諾,以明確各方的期望和責任。
- 註冊學員應定期更新線上培訓記錄表,包括每年供導師/認可監督(AS)簽署的反思聲明。
- 導師/認可監督(AS)應與註冊學員舉行中期和年度審查會議。
實務經驗要求是時間(input based)和能力(output based)的結合。 「基於輸入」(input based) 指的是時間投入的要求,而「基於產出」(output based)指的是達到能力的要求。
根據修訂後的實務經驗框架,如果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 已經獲得公會對學徒/實習計劃的預先批准,學徒/實習生所獲得的實務經驗才能被認可。
請點擊此處以了解詳細的申請要求。
經批准後,學徒/實習生最多可以認可6個月的相關實務經驗。
根據修訂後的實務經驗框架,相關實務經驗必須在申請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前的10年內獲得。(即 10 年近期實務經驗規則)。
然而,過渡學員(指在2023年1月1日之前成為註冊學員並開始累計實務經驗)所獲得的實務經驗可以在過渡期三年內(即2025年12月31日前)根據舊實務經驗框架或根據修訂後實務經驗框架下的10年近期實務經驗規則都可以被承認,以申請香港會計師公會會籍。
假設過渡學員在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的監督下獲得了相關實務經驗,以下情況中該實務經驗是否能獲得承認?
情境 |
註冊學員 註冊日期 |
入會申請日期 |
實務經驗期限 |
是否符合時效要求並能被承認? |
學生A |
2012年1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 –2021年12月31日 |
是1 |
學生B |
2012年1月1日 |
2026 年12月31日 |
2012年1月1日 – 2014年12月31日 |
否2 |
1: 學生A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所獲得的實務經驗能夠滿足舊實務經驗框架中定義的10年規則或修訂後的實務經驗框架下的10年近期實務經驗規則。
2: 學生B在過渡期(即2025年12月31日)後申請成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員,其在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獲得的實務經驗則不符合修訂後實務經驗框架下的10年近期實務經驗規則。
認可監督(AS)應透過實務經驗線上系統註銷認可監督(AS)以通知公會。
請注意,每一次作為認可監督(AS)註冊申請都需要由他/她所在的僱主提供支持。如果認可監督(AS)離開了他/她所在的僱主,認可監督(AS)的資格將立即終止。
如果他/她希望為其新僱主的員工提供培訓,他/她應提交線上申請,為新僱主註冊為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
一般來說,只有在同一僱主中任職的認可僱主(AE)導師/認可監督(AS)才有資格核實註冊學員的實務經驗(例如,公司A的導師/認可監督(AS)只能核實公司A僱用的註冊學員的經驗)。
如果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希望培訓同一集團子公司僱用的註冊學員,則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需要申請集團註冊。
在公會註冊為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之前(即202X年1月1日之前),在該機織/主管監督下的註冊學員相關工作經驗是無法被認可的。因此,他/她之前的兩年工作經驗都無法被認可為實務經驗。
Q23. | 某人在一家公會認可的機構(認可僱主(AE)或認可監督(AS)的受僱機構)工作了兩年,但在三個月前才成為公會的註冊學員。當他成功成為註冊學員後,他的認可僱主(AE)/ 認可監督(AS)也在一個月內向公會提交了該學員的信息更新。在這種情況下,該註冊學員之前的兩年實務經驗能被認可嗎? |
根據修訂後的實務經驗框架,只有當個人成功註冊為註冊學員並接受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的監督和培訓下,實務經驗才能從實務經驗期開始之日起得到認可。
如果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能夠提供確認和證明文件(如有)以滿足以下標準時,才能將該個人的實務經驗視為認可考慮:
(A) 註冊學員的身份
i. 該個人目前在同一僱傭合同(不包括學徒和實習生)下受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僱用和監督。
ii. 該個人在成功註冊前已向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通報了其專業資格課程註冊的意圖。
iii. 該個人了解註冊學員的角色和責任,以滿足實務經驗要求。
(B) 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在註冊學員成功註冊之前提供培訓和監督
i. 相關培訓已提供給該個人,以確保該個人具備執行指定工作所需的技能。
ii. 該個人所獲得的實務工作經驗性質應屬於技術和通用能力範疇,並具有適當的熟練程度。
iii. 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每年會審查可以計入實務經驗要求的工作時間。
iv. 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遵守修訂後的實務經驗框架中規定的所有其他要求,例如導師的指派、簽署發展承諾和培訓記錄表等。
經批准後,該個人最多可以認可其註冊學員之日起前 12 個月的相關實務經驗,但不得早於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機構下的受僱日期。此外, 註冊學員應在獲得批准後的三個月內與認可僱主(AE)/認可監督(AS)簽署發展承諾。
請注意,AE/ AS必須在該學員註冊後的1個月內向公會提交相關資訊更新和符合以上標準,公會才作考慮。
註冊學員應通過線上培訓記錄表來記錄實務經驗的進展,包括工作天數、所獲得的技術和通用能力,以及自我反思。
線上培訓記錄表應按照年度進行審查並由導師/認可監督(AS)簽署。此外,導師/認可監督(AS)應在記憶猶新時和註冊學員為培訓進展進行中期審查,以評估註冊學員的表現和能力的達成情況。
點擊這裡查看如何創建發展承諾。
有關實務經驗過程中的其他關鍵步驟,請點擊《註冊學員概述 - 培訓記錄》以獲取詳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