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经验框架(Practical Experience Framework)
修订后的实务经验框架于2022年12月推出。修订后实务经验框架的主要变化如下:
- 对于持有认可大学学位或从专业资格课程基础级别毕业的注册学员相关实务经验的最短年数要求为3年,而整个实务经验期间的工作日数要求为不少于500个工作日。在18个技术要素中,需在4个选定的技术要素中完成至少75个工作日。而工作日时间要求根据以下标准进行衡量:
- 注册学员每年相关实务经验需要获得至少130个工作日,每一个工作日需有8个工作小时,而工作小时可以累计。每年可允许参加最多40小时的相关培训课程被视为实务经验的工作日。
- 注册学员必须在申请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日期之前的10年内获得相关实务经验(即10年近期实务经验规则)。
- 注册学员每年相关实务经验需要获得至少130个工作日,每一个工作日需有8个工作小时,而工作小时可以累计。每年可允许参加最多40小时的相关培训课程被视为实务经验的工作日。
- 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申请人需要在认可之前进行自我评估,以评估他们是否承诺遵守实务经验中的准则和指引(Codes and Guidelines)要求。
- 公会将选择部份新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申请人进行认可访问。他们将与申请人代表和其员工会面,了解培训和发展环境,并评估申请人是否遵守所有实务经验中的准则和指引。
- 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一经授予,认可期限为5年,并需接受年度监测。根据风险评估或情况需要,公会可能对其进行审查或认可访问。而每5年需要在线上更新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的状态。根据风险评估或情况需要,公会可能对其进行认可访问。如果对其遵守准则和指引存在任何疑虑,公会有权终止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的注册。
- 每个认可雇主(AE)需要指定一名负责人(MIC),负责监督注册学员的培训并确认他们达到所需的能力。负责人(MIC)必须符合特定资格要求并承担一系列的责任。
- 如果认可雇主(AE)中注册学员人数较多,负责人(MIC)最多可以任命5 名副负责人,而其副负责人必须符合负责人(MIC)同一组标准的要求。
- 认可雇主(AE)的负责人(MIC)需要为每位注册学员分配一名导师。认可雇主(AE)的导师必须符合特定资格要求并承担一系列的责任。导师与注册学员的比例不得超过1:8。
- 如果无法提供认可雇主(AE),公会可以授权一位合适资格的人士担任认可监督(AS)。认可监督(AS)必须必须符合特定资格要求,并承担与负责人(MIC)相似的一系列责任。
- 取消注册学员由外部认可雇主培训的安排。
- 在实务经验期开始时,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和注册学员必须签订发展承诺,以明确各方的期望和责任。
- 注册学员应定期更新线上培训记录表,包括每年供导师/认可监督(AS)签署的反思声明。
- 导师/认可监督(AS)应与注册学员举行中期和年度审查会议。
实务经验要求是时间(input based)和能力(output based)的结合。 「基于输入」(input based)指的是时间投入的要求,而「基于产出」(output based)指的是达到能力的要求。
根据修订后的实务经验框架,如果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 已经获得公会对学徒/实习计划的预先批准,学徒/实习生所获得的实务经验才能被认可。
请点击此处以了解详细的申请要求。
经批准后,学徒/实习生最多可以认可6个月的相关实务经验。
根据修订后的实务经验框架,相关实务经验必须在申请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前的10年内获得。 (即 10 年近期实务经验规则)。
然而,过渡学员(指在2023年1月1日之前成为注册学员并开始累计实务经验)所获得的实务经验可以在过渡期三年内(即2025年12月31日前)根据旧实务经验框架或根据修订后实务经验框架下的10年近期实务经验规则都可以被承认,以申请香港会计师公会会籍。
假设过渡学员在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的监督下获得了相关实务经验,以下情况中该实务经验是否能获得承认?
语境 |
注册学员 注册日期 |
入会申请日期 |
实务经验期限 |
是否符合时效要求并能被承认? |
学生A |
2012年1月1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 |
是1 |
学生B |
2012年1月1日 |
2026 年12月31日 |
2012年1月1日– 2014年12月31日 |
否2 |
1: 学生A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所获得的实务经验能够满足旧实务经验框架中定义的10年规则或修订后的实务经验框架下的10年近期实务经验规则。
2: 学生B在过渡期(即2025年12月31日)后申请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其在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实务经验则不符合修订后实务经验框架下的10年近期实务经验规则。
认可监督(AS)应透过实务经验线上系统注销认可监督(AS)以通知公会。
请注意,每一次作为认可监督(AS)注册申请都需要由他/她所在的雇主提供支持。如果认可监督(AS)离开了他/她所在的雇主,认可监督(AS)的资格将立即终止。
如果他/她希望为其新雇主的员工提供培训,他/她应提交线上申请,为新雇主注册为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
一般来说,只有在同一雇主中任职的认可雇主(AE)导师/认可监督(AS)才有资格核实注册学员的实务经验(例如,公司A的导师/认可监督(AS)只能核实公司A雇用的注册学员的经验)。
如果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希望培训同一集团子公司雇用的注册学员,则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需要申请集团注册。
在公会注册为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之前(即202X年1月1日之前),在该机织/主管监督下的注册学员相关工作经验是无法被认可的。因此,他/她之前的两年工作经验都无法被认可为实务经验。
Q23. | 某人在一家公会认可的机构(认可雇主(AE)或认可监督(AS)的受雇机构)工作了两年,但在三个月前才成为公会的注册学员。当他成功成为注册学员后,他的认可雇主(AE)/ 认可监督(AS)也在一个月内向公会提交了该学员的信息更新。在这种情况下,该注册学员之前的两年实务经验能被认可吗? |
根据修订后的实务经验框架,只有当个人成功注册为注册学员并接受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的监督和培训下,实务经验才能从该日开始起得到认可。
如果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能够提供确认和证明文件(如有)以满足以下标准时,才能将该个人之前的实务经验视为认可考虑:
(A) 注册学员的身份
i. 该个人目前在同一雇佣合同(不包括学徒和实习生)下受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雇用和监督。
ii. 该个人在成功注册前已向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通报了其专业资格课程注册的意图。
iii. 该个人了解注册学员的角色和责任,以满足实务经验要求。
(B) 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在注册学员成功注册之前提供培训和监督
i. 相关培训已提供给该个人,以确保该个人具备执行指定工作所需的技能。
ii. 该个人所获得的实务工作经验性质应属于技术和通用能力范畴,并具有适当的熟练程度。
iii. 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每年会审查可以计入实务经验要求的工作时间。
iv. 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遵守修订后的实务经验框架中规定的所有其他要求,例如导师的指派、签署发展承诺和培训记录表等。
经批准后,该个人最多可以认可其注册学员在获批准之前 12 个月内的相关实务经验,但不得早于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机构下的受雇日期。此外, 注册学员应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月内与其认可雇主(AE)/认可监督(AS)签署发展承诺。
请注意,AE/ AS必须在该学员注册后的1个月内向公会提交相关信息更新和符合以上标准,公会才作考虑。
注册学员应通过线上培训记录表来记录实务经验的进展,包括工作天数、所获得的技术和通用能力,以及自我反思。
线上培训记录表应按照年度进行审查并由导师/认可监督(AS)签署。此外,导师/认可监督(AS)应在记忆犹新时和注册学员为培训进展进行中期审查,以评估注册学员的表现和能力的达成情况。
点击这里查看如何创建发展承诺。
有关实务经验过程中的其他关键步骤,请点击《注册学员概述- 培训记录》以获取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