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学员概述- 时间要求
根据《专业会计师条例》(第50A章)第41(3)条规定,「实务经验」(practical experience) 指在香港或其他地方取得可为理事会认可的经验,而这些经验是从事执业会计师,或受雇在工业、商业或公职服务机构内的财务或会计管理部门或类似部门中的经验。
1.根据申请人学历程度的不同,所需的实务经验年数从3年到5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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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实务经验的 最短年数 |
整个实务经验期间的 最短工作日数 |
持有认可大学学位或从专业资格课程基础级别毕业的注册学员 |
3年 |
500 个工作天 |
持有认可的会计文凭 |
4年 |
670 个工作天 |
持有其他学历 |
5年 |
830 个工作天 |
2.整个实务经验期间最多只允许从事3 份工作,只可以其中一份工作受雇时间少于12 个月。
3.应遵守以下时间要求:
- 注册学员每年接受实务时数必须获得至少130 个工作日的实务经验。
- 注册学员必须在每个选定的技术要素上获得至少75 个工作日的实务经验。
- 实务经验期间总工作日中至少50%(即250天)应达到熟练度3级。更多详情请参阅 实务经验能力总表。
- 每年参加相关培训课程并计算为工作日最多不超过40小时。
- 一个工作日可定义为8个工作小时,该工作时数可以累积。
4. 注册学员的实务经验必须是在他们申请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之前的10年内获得(10年近期实务经验规则)。
请下载 支援手册(摘录)(PDF,291KB)以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