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实务经验框架的过渡安排
修订后实务经验框架(PE 框架)已于2023年1月1日实施。在2023年1月1日前开始累积实务经验的注册学员(过渡学员)可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按旧实务经验框架要求来获得实务经验。
在2026年1月1日或之后,所有注册学员如希望需将部分旧实务经验框架下的经验计入入学会员资格申请,必须依照修订后的PE框架要求取得实务经验。
自2026年1月1日起,所有注册学员在提交申请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时,若要将该部分旧实务经验框架实务经验计算在内,必须根据修订后实务经验框架要求来获取实务经验。
所需证明文件
• 由认可雇主导师 (Authorized Employer-Counselor) 或认可监督 (Authorized Supervisor) 正式签署在旧实务框架和修订后实务框架下获取的实务经验的培训记录表;以及
• 已填妥的转换报告(见下文),以确保在旧实务框架下获得的经验符合修订后实务框架的要求,或说明是否有任何不足之处。
请点选便览以取得所有重要信息。
转换报告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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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 |
视频 |
| 1. 简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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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转换工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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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填写摘要报告中的个人详细资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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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填写「Old PEF (For students' input)」表中的详细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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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查看转换结果 | |
| 4. 查看能力总结 | |
| 5. 签署声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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